第四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框架下戰略對話具體成果清單
(2012年5月3日至4日)
在2012年5月3日至4日舉行的第四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期間,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的特別代表國務委員戴秉國與美國總統貝拉克·奧巴馬的特別代表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共同主持了戰略對話,兩國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雙方就重大雙邊、地區和全球性問題深入交換意見,回顧了四輪對話在深化戰略互信、推進胡錦濤主席與奧巴馬總統達成的關于建設相互尊重、互利共贏的中美合作伙伴關系共識等方面取得的進展。戰略對話就以下具體成果和拓展合作領域達成一致。中美雙方:
一、促進高層交往
1、回顧了胡錦濤主席與奧巴馬總統在首爾核安全峰會期間會晤、習近平副主席和約瑟夫·拜登副總統成功互訪以及第三輪戰略與經濟對話以來其他高層交往。雙方注意到今年二十國集團峰會、東亞峰會等場合還有進一步高層交往的機會。
二、雙邊對話和磋商
2、舉行了第二次中美戰略安全對話,重點就涉及兩國戰略安全、綜合安全的有關問題坦誠、深入交換意見。對話由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張志軍和美國國務院常務副國務卿伯恩斯牽頭,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馬曉天、美國國防部代理副部長米勒及有關部門人員參加。雙方積極評價戰略安全對話的作用,同意繼續共同努力,發展好這一機制,以增進中美互信、管控兩國分歧。雙方期待明年舉行下一輪戰略安全對話。
3、決定于2012年下半年舉行第四次中美亞太事務磋商。承認雙方在本地區擁有共同利益,面臨共同挑戰,以及維護和平、穩定、繁榮的共同目標。雙方決定進一步落實楊潔篪外長和克林頓國務卿去年在東盟地區論壇系列外長會期間會晤時達成的在亞太地區開展糧食安全、城市搜索與救援、救災能力建設等領域合作的共識。
4、重申將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礎上繼續就人權問題開展建設性對話的承諾,決定于2012年夏天在華盛頓舉行人權對話。
5、注意到2012年4月在北京舉行的中美法律專家交流。雙方確認將于2013年在美舉行下一輪法律專家交流。
6、在第四輪戰略與經濟對話期間舉行了外交政策磋商。雙方決定舉行中東事務磋商,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商定。雙方還決定定期舉行外交政策、非洲、拉美、南亞、中亞問題對口磋商,加強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上的協調合作。
7、重申愿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重大國際安全及其他防擴散問題加強溝通與合作。決定舉行新一輪中美副部級戰略安全、多邊軍控與防擴散磋商及司級軍控與防擴散磋商,日期待雙方商定。
8、決定進一步深化和促進執法合作以解決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雙方歡迎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為達成目標所做的努力,并將安排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和美國聯邦執法訓練中心,以及其他部門和機構互訪以加強信息交流。雙方決定2012年秋天在中國舉行JLG第10次會議,并將優先在知識產權執法、追逃、打擊偷渡、遣返、打擊網絡犯罪、禁毒、反腐敗、司法協助、追贓等領域開展合作。
9、支持中國海事局與美國海岸警衛隊建立“中美海事安全對話機制”,并在今年秋季結合美國海岸警衛隊總指揮帕普訪華舉行首次對話。
10、注意到第十四屆中美科技合作聯委會于第四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前夕(2012年5月1日)在北京舉行。中國科技部部長萬鋼與美國總統科技事務助理、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主任霍爾德倫共同主持會議,兩國政府科技主管部門以及能源、計量科學、農業、環境、衛生、基礎研究等領域的科研機構代表出席會議。雙方共同回顧了《中美科技合作協定》下各領域的聯合項目進展,商討未來合作,確定合作領域,制定工作計劃。
(1)簽署《中國科技部與美國農業部農業旗艦項目合作議定書》。
(2)簽署中國科技部和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關于建立合作伙伴關系的諒解備忘錄。
11、決定適時舉辦第三屆先進生物燃料論壇、第三屆可再生能源產業論壇及第十二屆油氣工業論壇。
12、注意到中國科學院和美國能源部2012年4月舉行的能源科學合作首屆協調委員會會議成果。中國科學院與美國能源部4月會議討論了雙方已有及潛在的合作項目。雙方決定繼續推進在高能物理、核物理和聚變能科學領域的成功合作,同時探索在基礎能源科學,包括化學、材料研究及光源研發等領域開展新的互利合作。
13、決定在中美打擊木材非法采伐及相關貿易雙邊論壇框架下,雙方政府合作采取具體行動落實相關諒解備忘錄的目標,包括通過信息交流、中美林產品貿易木材合法性認定方案與戰略的研究項目和鼓勵私人部門和民間組織參與雙邊論壇。
14、宣布中國科技部和美國環保署將于2012年6月在美舉辦中美環境研究聯合工作組會議。
15、決定于2012年8月在山東省舉行中美農業科技合作聯合工作組第10次會議。
16、決定于2012年5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第三輪中美海洋法與極地事務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