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上午,從石家莊市舉行的《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新聞發布會暨宣講解讀會上獲悉,近日,石家莊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從7個方面、37條具體措施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緩解融資難融資貴
1.支持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對在境內外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成功上市的企業,給予獎勵300萬元。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成功掛牌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50萬元。對在石家莊股權交易所等境內外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成功掛牌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轉入高層次板塊的企業,按照新轉入市場獎勵標準補獎差額。對在滬、深證券交易所和境外主板上市的石家莊市民營企業,通過增發新股、配股、發行債券等再融資且籌集資金80%以上投資于石家莊市的,按照融資額的0.5%給予獎勵,每家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支持民營企業發債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可轉換債、中小企業私募債等新型債券,對成功完成債券融資的石家莊市企業,按融資額的2%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協助企業完成債券融資的金融機構、增信機構、中介服務機構,按融資額的1%給予獎勵,每家機構單個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單個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重點支持暫時遇到困難的有市場、有前景、技術先進、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利用信用風險緩釋工具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融資。
3.支持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努力營造培育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私募股權投資發展的政策環境。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資基金直接投資石家莊市企業的資金規模達到5000萬元(扣除政府引導基金)以上,投資期限滿2年的,按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單個基金管理人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4.加大對民營企業信貸支持。積極搭建政銀企對接平臺,開展多層次、多形式銀企對接活動,提供便捷有效的金融信貸服務,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一視同仁。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推行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業務,合理確定民營企業貸款期限、還款方式,適當提高中長期貸款比例。積極推廣“銀稅互動”合作模式,鼓勵銀行機構給予便捷高效的信用貸款。市政府設立金融創新獎,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拓寬抵質押物范圍,開展特許經營權、政府采購合同、收費權、知識產權等新型融資方式。
5.強化對小微企業金融支持。支持駐石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石家莊市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按各銀行年度新增小微貸款總額的0.2%給予獎勵,每家銀行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支持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6.提高風險補償標準。擴大市級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規模,市財政安排不低于2億元的資金,對合作銀行為石家莊市小微企業發放貸款形成的不良貸款實行風險補償,補償比例不超過不良貸款(本金)的50%,對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風險補償標準可再上浮10%。
7.建立支持融資擔保發展機制。市財政安排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專項資金,對融資擔保機構為石家莊市小微企業提供擔保貸款進行補助和風險補償。融資擔保機構為小微企業貸款擔保,擔保費率不超過3%且不收取其他費用的,市財政按照擔保金額的0.5%給予補助,對其承擔擔保責任所發生的代償金額給予50%補償。市、縣(市、區)政府出資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擔保金額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及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的擔保金額占比不低于50%。
8.建立轉貸過橋服務機制。由市政府指定的轉貸服務專門機構,與銀行機構簽訂合作協議,為石家莊市民營企業轉貸續貸提供低息有償“過橋”服務。市財政設立1億元的企業轉貸補助專項資金池,對轉貸服務專門機構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收取企業費用的,給予貸款金額0.5%的貼息補助,單筆不超過50萬元。
9.設立民營企業紓困基金。聯合金融機構設立總規模80億元的石家莊市民營企業紓困發展基金,重點支持石家莊區域內上市公司紓困項目和優質民企重點項目,按照市場化、法制化的原則,幫助短期流動性出現風險的民營企業渡過階段性困難,支持民營實體經濟健康穩定發展。
10.建立貸款保證保險發展支持機制。鼓勵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作向石家莊市符合條件的民營小微企業發放500萬元以下、1年以內的流動資金貸款。參與銀行和保險公司按照保本微利原則以市場化方式開展業務,對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實收保費不超過3%的,對參與銀行按照實際發放貸款金額的0.5%給予獎勵,對參與保險機構按照實際承保貸款金額的0.5%給予獎勵,每家銀行、保險機構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二、持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11.落實增值稅政策。嚴格落實國家關于制造、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下調的有關規定。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標準統一上調至500萬元,并在一定限期內,允許已登記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對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全面落實國家出口退稅政策。
12.落實所得稅政策。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對民營企業一個納稅年度內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高新技術企業和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國家重點扶持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和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實行所得稅“三免三減半”。
13.落實其他稅收政策。對排放大氣、水污染物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標準30%、50%以上的企業,按規定分檔減征環境保護稅。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按照稅法有關規定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延期繳納,最長不超過3個月。
14.清理規范涉企收費。貫徹國家和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停征、免征、降低標準等政策,鞏固省立涉企行政事業性“零收費”成果。按照省統一政策,進一步放開具備競爭條件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政府定價,動態、合理調整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和標準,確保收費項目“只減不增”。
三、降低民營企業要素成本
15.降低用地成本。在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安全要求,不改變工業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大力推進耕地占補平衡工作,完善耕地占補平衡指標調劑機制。工業用地可以采取“彈性出讓年限”和“先租賃后出讓”供應方式。采取彈性出讓年限方式的,在法定最高出讓年限內,根據產業發展要求或用地單位經營情況確定工業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出讓年限一般不高于20年;采取先租賃后出讓方式的,租賃應當采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租賃期滿,經當地政府或園區管委會認定企業經營狀況良好、租賃合同履行到位、符合產業導向等條件的,由承租人申請,按原批準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條件,可以協議方式辦理土地出讓手續。
16.降低用人成本。繼續執行國家和省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和公積金政策,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19年4月30日;繼續執行我省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調整政策;將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繳存比例可在5%至12%區間內自主確定;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從不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降至不超過2倍。加強職業技能培訓,用足用好現行職業培訓政策,支持企業與培訓機構開展“訂單式”“定向式”合作,為企業培養急需技能人才。執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對保證金實行差異化管理,在保障工資支付的前提下,降低企業負擔。
17.降低用能成本。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和范圍,對煤炭、鋼鐵、有色、建材等4個行業符合條件的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用戶按照用戶自愿原則推行全電量交易。嚴格落實國家和省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政策。加強管道燃氣配氣價格監管,從嚴核定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抑制層層加價,減輕企業用氣負擔。
18.降低物流成本。延續現有ETC通行費優惠政策,進一步規范公路治超執法,及時公示公路貨運處罰事項清單及標準,嚴禁在省政府批準的超限檢測站(點)以外現場處罰超載貨車,取消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從業資格證和車輛運營證,合并貨運車輛年檢(安全技術檢驗)和年審(綜合性能檢測)。
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19.壓縮審批時間。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企業開辦綜合受理窗口,優化審批流程,將企業開辦時間壓減至2.5個工作日以內。建立核名目錄庫,并逐步開放。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社會投資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縮至80個工作日以內。將項目立項階段審批時間壓縮一半左右,其中審批、核準、備案項目分別壓減至40個、15個、2個工作日以內。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審批時限分別壓減至15個、7個工作日以內。符合規定條件的,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6個工作日以內。
20.改革審批制度。精簡取消工程建設項目部分審批前置條件,將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等納入施工圖聯審。在省級(含省級)以上開發區,探索試行新批工業用地“標準地”制度,土地出讓時明確地塊的投資、能耗、環境、規劃建設、畝均稅收等標準和操作指引,經“一窗受理”后,用地企業可直接開工建設,不再需要各類審批,期間由開發區管委會予以跟蹤服務,建成投產后按照既定標準與法定條件驗收。
21.規范執法行為。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營造法治化制度環境。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跨部門聯合抽查,抽查結果全部公開。堅決依法查處濫用行政權力干涉企業正常經營的行為,除法律、法規規定外,不得隨意對企業采取停電、停氣等措施,嚴禁重復、多頭督導檢查,保障民營企業合法經營不受干擾。嚴禁環保“一刀切”,在全市開展精準化、差異化錯峰生產,最大限度實現大氣污染治理與經濟發展統籌雙贏。
22.提供便捷服務。深入開展“雙創雙服”行動,對企業存在的困難全面摸底、建立清單、合力解決。實行領導包聯制度,市縣四大班子領導直接聯系幫扶民營企業數量不少于3家。推行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依托河北政務服務網,加快石家莊市“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推行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到2019年底,市級政務服務事項90%、縣級70%網上可辦,實現網上申報、受理、辦理、反饋全程在線。推行“最多跑一次”,聚焦民營企業辦理量大的高頻事項,進一步優化流程、簡化材料、精簡環節,實現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申報材料齊全的情況下一次辦結。
23.維護公平競爭環境。堅持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一視同仁,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外,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限制民間資本進入,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清理現行規范性文件中有礙于平等保護原則、不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內容,及時予以廢止或調整完善。打破行政壟斷,防止市場壟斷,配合省反壟斷部門進行反壟斷調查,從嚴查處利用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經營者壟斷案件。堅決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市縣兩級分別組建律師服務團隊,每年為全市重點民營企業開展一次“一對一”免費全面法治體檢。籌建民營企業法律服務中心,堅持“依法成立、實體運行、政府購買、服務民企”原則,精準開展法律服務。
24.清理拖欠民營企業欠款。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署和要求,抓緊開展專項清欠行動,全面清理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拖欠民營企業賬款,依法依規清零。嚴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單”,嚴厲懲戒問責。大力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大幅提高商業債務違約成本。
五、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
25.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倍增計劃,實施苗圃、雛鷹、小巨人、上市四項工程。市財政每年設立科技企業孵化專項資金,對入駐石家莊科技中心的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團隊的優質項目給予重點支持。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引導資金,重點對成長期的企業給予技術創新項目資金支持。組織科技成果推送系列行活動,推動科技成果向民營企業轉化。鼓勵民營企業參與軍民融合發展,推進民企與軍工技術開展產學研用對接合作,推動民用技術在軍事領域的應用。重點支持“民參軍”項目,加速推動軍民科技成果雙向轉化。
26.支持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培育,做好民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勵,通過復審的給予10萬元的資金支持。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創建科技企業孵化器,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和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的市級以上眾創空間,給予不超過50萬元適度補貼。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新型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對在石家莊市落地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給予50-500萬元獎勵。
27.支持創新平臺建設。鼓勵和支持企業創新體系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財政獎勵。對評價為優秀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發揮石家莊市工業設計發展專項資金引導效用,加強工業設計供給側支撐,推進工業設計創新發展能力提升,促進產業邁向中高端,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
28.支持企業開發新產品。圍繞“4+4”產業發展,充分發揮財政科技資金的引導作用,組織并支持民營企業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與開發。對掌握國際領先技術、生成重大項目并帶動新興產業的領軍人物和團隊,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經認定后給予重獎。加快推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積極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產品爭取省級補助。
29.加強人才引進。對全職引進到石家莊市民營企業工作的諾貝爾獎、菲爾茨獎、圖靈獎等世界知名獎項獲得者、發達國家院士以及同等層次產業頂尖人才,經認定后給予每人1000萬元科研經費補貼和200萬元安家費補助。對全職引進的國家“千人計劃”創新長期項目和創業項目入選者、國家“萬人計劃”杰出人才,經認定后給予每人500萬元科研經費補貼和100萬元安家費補助。落實石家莊市《關于加強引進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人才公寓建設管理辦法,明確人才認定標準、條件及人才公寓分配管理要求,強化人才引進住房保障。加快實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探索開展全市統一組織的赴國內外招才引智活動。
六、支持民營企業轉型升級
30.支持重點項目建設。設立市級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在申報技術改造、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予以支持。對“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500強”“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總部入駐石家莊市的,采取“一事一議”資金扶持政策。
31.支持質量品牌建設。支持石家莊市企業主持國際、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標準制定修訂,對主持國際標準制定修訂的資助經費30萬元,主持國家標準制定修訂的資助經費20萬元,主持行業標準制定修訂的資助經費10萬元,主持省地方標準制定修訂的資助3萬元,主持團體標準制定修訂的資助2萬元。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組織獎)”“河北省政府質量獎(個人獎)”的單位或個人,分別給予50萬元或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河北省名牌產品”或“河北省中小企業名牌產品”的單位,給予每個產品1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河北省服務名牌”的單位,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首次獲得“石家莊市政府質量獎(組織獎)”的單位,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首次獲得“石家莊市政府質量獎(個人獎)”的個人,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獲得“石家莊市十大工業名牌”產品生產企業給予20萬元人民幣獎勵。對新取得國際商標注冊的企業,市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為“中華老字號”“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或新成功注冊“地理標志商標”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民營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參加石家莊市重點支持的境外展,給予50%的攤位費補助,每個展會最高不超過5萬元;參加國內重點國際性展會,給予50%的攤位費補助,每個展會最高不超過2萬元(廣交會除外)。
32.支持退城搬遷。支持企業退城搬遷改造和轉型發展,享受退城搬遷改造政策支持的企業,按計劃完成搬遷投產并如約騰退交付土地,原址土地可出讓的退城搬遷企業,可享受原址土地60%的土地出讓價款補償。企業搬遷改造項目優先申報列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年度土地指標向相關企業傾斜,優先安排進入永久性產業用地園區。對退城搬遷企業騰出的土地,在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基礎上,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科學合理調整用地性質;土地出讓合同或土地劃撥決定書明確約定由政府收回的,按原土地出讓合同或土地劃撥決定書約定的土地用途,經評估作價支付補償后,納入政府土地儲備,新址用地經批準可依法采取協議出讓方式取得。
33.鼓勵工業用地“二次開發”。經市縣政府批準或認定,轉型企業利用現有工業用地興辦先進制造業、生產性及高科技服務業、創業創新平臺等國家支持的新產業、新業態建設項目的,可繼續按原用途使用,過渡期為5年,過渡期滿后,依法依規按新用途辦理用地手續。
34.實施“飛地政策”。根據優化產業布局要求和各地產業功能定位,轉型企業異地搬遷達產后,對引進方、落戶方繳納的縣以下分享的稅收按一定比例分成,具體比例由雙方政府協商確定。自愿協商確有困難的,市財政召集利益相關方協商解決。
七、大力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
35.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按照罪行法定、疑罪從無的原則,嚴格區分經濟糾紛和刑事犯罪,妥善處理民營企業歷史上生產、融資、交易等活動中的不規范行為,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適時發布保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典型案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打擊侵犯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深挖、嚴查“保護傘”,凈化政治生態,優化發展環境,鏟除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為民營經濟發展保駕護航。依法審慎對企業家采取強制措施,依法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涉案人員個人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合法財產和違法所得。建立辦理涉企業家案件綠色通道,加快辦案節奏。依法審判由經濟糾紛引發的暴力討債、綁架、非法拘禁等“民轉刑”案件。深入開展涉黨政機關執行清積專項行動,破解執行難,保障民營企業勝訴權益。加強法律援助,為合法產權受侵害企業家提供法律幫助。
36.樹立正向激勵導向。引導企業家樹立質量第一、爭創一流意識,積極組織企業參評河北省民營企業百強、民營企業制造業百強、民營企業服務業百強。對畝均稅收和人均稅收貢獻突出的企業,市財政給予適當獎勵。在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五四”青年獎章、“三八”紅旗手評選中向優秀民營企業家傾斜,并給予政治榮譽、政治安排,鼓勵支持優秀民營企業家在符合條件的相關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兼職。建立涉企政策企業家參與和知情機制,全市有關重要會議安排優秀民營企業家列席。堅持政商平等,建立公職人員涉企行為負面清單制度,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
37.營造輿論氛圍。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推出形式多樣的宣傳報道,廣泛宣傳鼓勵支持引導民營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設立“企業家日”,堅定企業家信心,穩定企業家預期,讓企業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充分挖掘石家莊市民營企業家典型和優秀企業代表,持續加大宣傳力度,做好優質民營企業、知名品牌的集中推介。推動民營企業黨組織全覆蓋,教育引導企業家擁護黨的領導,積極參與國家和省重大戰略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