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發布了《關于完善汽車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推動汽車產業結構調整、完善汽車投資項目管理、加強汽車產能監測預警、規范汽車產業監督管理,以此促進汽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對整體布局而言,《意見》的提出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對汽車產業而言,《意見》是繼《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之后的又一重磅政策,意圖通過“優勝劣汰”之法,推動汽車產業結構調整、促進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
具體而言,一方面,《意見》正逐漸關上傳統燃油汽車的門,通過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淘汰僵尸汽車企業和落后產品。
例如,《意見》提出要優化傳統燃油汽車產能布局,推動產能向產業基礎扎實、配套體系完善、競爭優勢明顯的地區集聚,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應建設在上兩個年度汽車產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業平均水平的省份。
同時,《意見》還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原則上不再核準新建獨立法人傳統燃油汽車整車企業投資項目,對現有汽車整車企業申請建設擴大傳統燃油汽車生產能力投資項目也做出了限制。
而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2016年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汽車產能十分集中,37家主流車企產能占比超過98%,到2015年末,全國乘用車產能達2575萬輛,產能利用率達81%,商用車產能547萬輛、產能利用率只有52%。
這意味著,對于汽車產能利用率低的地區和企業,未來將無法再新建車企、擴產產能。由此,兼并重組或將成為這些地區和企業在未來提高已有產能利用水平、增強自身市場競爭力的主要方式之一。
另一方面,《意見》正迅速打開新能源汽車的窗戶,通過科學規劃新能源汽車產業布局,提高新能源汽車的發展質量、推動汽車產業結構調整。
例如,《意見》提出要促進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支持社會資本和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企業進入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生產領域。引導現有傳統燃油汽車企業加快轉型發展新能源汽車,增強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內生動力。結合產業發展水平,不斷完善新能源汽車投資項目技術要求和生產準入規范條件,鼓勵企業提高新能源汽車產業化能力和技術水平。
這意味著,雖然新政并沒有對新進入新能源汽車領域的排隊資質申請企業關上大門,但以新能源汽車引導傳統燃油汽車轉型發展的要求,仍然加高了新能源汽車領域的準入門檻。
同時,《意見》還規范了新能源汽車企業投資項目條件,嚴格新建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防范盲目布點和低水平重復建設。對于現有純電動汽車企業申請建設擴大生產能力的投資項目,上年度產能利用率也應高于全行業平均水平的要求。這些都從側面證實了新政對新能源汽車企業的“高要求”。
此外,《意見》還要求科學規劃新能源汽車產業布局。新建企業投資項目應建設在產業基礎好、創新體系全、配套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地區,推動新增產能向新能源汽車消費需求旺盛和傳統燃油汽車替代潛力較大的區域集中。由此不難推斷,新能源汽車產業集中度最高的江浙兩省和京滬深三城,將成為新能源汽車的主要推動區域。
可以看到,不論是嚴控傳統燃油汽車增量還是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意見》都意在鼓勵汽車企業做優做強,淘汰落后產品和僵尸企業,以“優勝劣汰”之法,推動汽車產業結構調整、促進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
事實上,《意見》已經提出,要引導汽車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技術水平和品牌附加值,提升國際競爭力,擴大國際市場份額。支持汽車企業科學制定投資規劃,強化集團內部資源共享,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能利用率。鼓勵汽車企業之間在資本、技術和產能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聯合研發產品,共同組織生產。加快國有汽車企業改革步伐,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和戰略合作,提升產業集中度。
同時,推動僵尸汽車企業退出市場。對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進行為期兩年的特別公示管理。被特別公示的企業應接受保持汽車生產企業準入審查要求的核查,符合要求的,取消特別公示;特別公示期滿未達到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隱患的,暫停其生產、銷售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