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全省“僵尸企業”基本出清
為更加注重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治辦法,更加注重突出重點、分類處置、因企施策,更加注重標本兼治、優勝劣汰、建立企業市場化退出長效機制,積極穩妥處置“僵尸企業”,依法依規推動產能退出,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增強產業競爭力,提升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日前,省政府印發《關于處置“僵尸企業”的指導意見》,將通過落實和完善財稅政策,妥善安置職工,強化金融支撐,完善土地政策,加強司法支持等政策措施,2018年底全省“僵尸企業”基本出清。
《意見》明確,我省處置“僵尸企業”主要目標是,2016年,在全省摸底調查確定的11家鋼鐵“僵尸企業”中選擇3家作為試點,組織推動市場出清。2017年,在鋼鐵、煤炭等重點行業選擇一批長期停產、連年虧損,但仍然耗費財政、金融、土地等資源的“僵尸企業”退出市場,積累經驗并逐步推廣。到2018年底,全省“僵尸企業”基本出清,低端、無效產能全部退出。到2020年,全省企業市場化退出長效機制基本形成,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升,企業活力明顯增強,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明顯提升。
據了解,納入處置范圍的“僵尸企業”是指喪失自我修復和自我發展能力、必須依賴非市場因素生存的中型及以上工業企業。結合我省實際和產業特點,分為關停企業和特困企業兩類。《意見》要求,根據不同企業的行業特點、工藝技術水平、市場前景、資產運營情況等因素,通過兼并重組、債務和解、破產重整和破產清算等方式,推動關停企業出清、特困企業脫困。
《意見》強調,要停止對“僵尸企業”的各種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對有市場前景、暫時生產經營困難的特困企業,積極探索運用債轉股等方式,最大限度幫助企業實現脫困。強化金融支撐,對關停企業和以破產清算方式退出的企業,各金融機構應停止新增授信和續貸,平穩有序退出信貸,盡量減少對地方經濟的影響。鼓勵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積極穩妥開展并購貸款業務,延長貸款期限,實行優惠利率,對兼并重組企業實行綜合授信,提升信貸服務水平。對有市場前景、暫時生產經營困難的特困企業,通過收回再貸、展期續貸、利率優惠等措施,積極探索運用債轉股等方式,最大限度幫助企業實現脫困。推動商業銀行積極爭取不良資產處置權限,依法合規擴大不良貸款核銷規模,優化核銷程序,用足用好現有不良貸款批量轉讓政策,及時化解企業債務風險。充分發揮資本市場作用,運用信貸資產及其他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加快企業債務處置。支持優勢企業、上市公司開展并購重組。加強金融機構與地方政府、企業的信息溝通,加強產融對接、銀企對接,將有保有控政策落到實處。
為做好職工安置,《意見》提出,“僵尸企業”退出過程中獲得的各類財政獎補資金和資產處置收益,依法優先用于職工安置。對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之內、再就業有困難的,在職工自愿選擇、企業同意并簽訂協議后,可實行內部退養。由企業發放基本生活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部分由職工繼續繳納,達到退休年齡時正式辦理退休手續。企業與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償還拖欠職工在崗期間的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各地政府要配合企業做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僵尸企業”被兼并后,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穩崗補貼政策。對依法與企業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要及時辦理失業登記,免費提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政策咨詢等服務,納入當地就業創業政策扶持體系。對失業人員和長期停產企業職工,要普遍開展轉崗培訓或技能提升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大齡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要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進行托底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