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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清理前置審批及中介服務 堅持五個一律原則 |
來源:中國網財經 時間:2015/1/8 15:14:06 瀏覽:729次 |
中國網財經1月8日訊 近日國務院發布了《精簡審批事項 規范中介服務 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網上并聯核準制度的工作方案》,國家發改委投資司副司長羅國三在1月8日舉辦的例行發布會上表示,《工作方案》明確了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度改革的六項工作重點,其中第一項是清理任務,需堅持“五個一律”原則。 第一,屬于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條件,此項已經發文明確取消。 第二,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作為前置審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了項目建設必須要符合哪些條件。但是,并沒有明確說是核準的前置條件,實際也可以理解為是開工、生產經營的前置條件。但是長期以來,核準機關把這些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作為了核準的前置條件。 第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除確有必要以外,要通過修改法律法規,一律不再作為前置條件。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規確實明確有些事項是作為核準的前置條件,但是也要根據改革的要求、改革的需要,通過修改法律法規不再作為前置的條件。 第四,核準機關能夠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方式解決的事項,或者通過后續監管解決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審批。舉一個貫徹國防要求的例子,規定的是相關的建設項目,部門有權力審批的這些部門作出決定之前,要征求軍隊有關部門的意見,就是說關于軍事設施保護方面的問題。但是,在過去普遍存在一種現象,就是要求企業征求軍隊的意見,法律規定很清楚,而且從服務型政府建設來看,也應該是核準機關去征求軍隊的意見,讓企業去跑,是不合適的。 第五,關于中介服務,除了特殊需要并且具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以外,有關部門一律不得設置強制性中介服務,不得指定中介機構。這是清理原則的“五個一律”。 羅國三表示,目前,發改委、中央編辦已經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提前向有關部門發出通知,要求在2014年底以前,對正在實施的前置審批及中介服務進行清理,目前,各個部門已經把清理的結果報到了發改委和編辦。(中國網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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