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新建
十八屆三中全會吹響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號角,提出了諸多令人振奮的改革亮點舉措。特別是,在經濟體制改革這個重點領域,明確提出了“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一重要論斷,取代了之前貫徹的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的論述。從“基礎性”作用到“決定性”作用,看起來只是簡單的改變,卻反映了中央對政府和市場關系的重新認識和定位,也體現了堅定不移推進市場化改革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決心。
推進這一步殊為不易。自古以來,政府在我國便是一種較高的、具有支配力的存在。由政府來決定資源配置,仍是許多人特別是政府官員的潛意識。原因無他,蓋因“有形之手”以行政化手段操縱資源,體現了政府的權力地位,推動政府始終高居資源配置鏈條的頂層。然而,這種看似高效的資源配置手段,卻存在巨大的風險,如官員濫用權力甚至以權謀私、資源配置方向錯誤、全社會資源配置低效、市場活力不足等。
1992年黨的十四大報告,首次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重要論斷。市場從此正式走向前臺,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市場這只“無形之手”在促進優勝劣汰、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經濟活力和效率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一大批企業、企業家在市場經濟的浪潮下崛起、發展,成為我國市場經濟的重要體現。
然而,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仍然有個前提,這一前提就是“宏觀調控”。在這一尚方寶劍下,政府仍然是凌駕于市場的特殊存在,“有形之手”仍然扮演著資源配置“最終決定者”的角色。在部分壟斷行業、部分政策領域,政府的行政性指令直接決定資源配置。這導致兩個較為嚴重的后果,一是催生了多種特權階層和利益階層,如壟斷性的國有企業、部分依托政府資源而發展起來的企業家,一是導致政府背上大量隱性負債,政府直接配置資源導致的價格雙軌制,部分行業的低效率和低競爭力,以及大量的財政補貼等。即使十六屆三中全會取消了“在宏觀調控前提下”這一說法,但我們仍然在國民經濟不少行業看到“有形之手”打著維護市場秩序、扶持戰略產業、防范經濟風險、保護國計民生等旗號,直接干涉市場。
而政府配置資源所導致的低效率和行業缺乏競爭力,也在部分行業顯露無遺。中國入世以來,凡是充分開放和競爭的行業,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發揮得越充分,行業發展的活力越強,企業的競爭力也越強,甚至涌現出了一大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影響力的企業和企業家,如家電、IT、服裝等領域。而那些長期受政府保護、主要由政府配置資源的行業,雖然不乏一些列入世界500強的大企業,但往往是大而不強、大而不優、大而不精,如石化、鋼鐵等,甚至出現了嚴重的產能過剩。
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就要在經濟活動中充分尊重市場作用,強調市場規則,自覺按照市場規律行事。市場規則是透明的規則,當經濟活動都遵循確定的市場規則時,每一個經濟主體都會形成明確的市場預期,減少不確定性帶來的不安和焦慮,會自覺按照市場規律開展經濟活動,創造價值。市場規則是陽光的規則,讓所有市場主體在同一個規則下競爭,不用擔心權力對市場規則的扭曲。市場規則也是公平的規則,它能夠打通階層固化的藩籬,即使是最底層的小商販,只要有能力,也能夠創出一番大事業,成就“中國夢”。
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就要堅定推進部分壟斷行業改革,放開市場準入,引入其他所有制經濟主體,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壟斷不過是權力之間的不透明交易,要將其變為市場上的透明交易。要明確部分壟斷行業合適的國有比例,列出壟斷行業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和改革目標。要以市場化手段推進壟斷行業改革,將國有的“退”和民間的“進”都放在公平、陽光、透明的規則下,防止權錢交易,防止侵吞國有資產。
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就要穩步推進價格體制改革,真正理順資源產品價格關系。逐步糾正長期以來價格雙軌制、價格歧視所帶來的價格投機和價格剪刀差,有效消除資源浪費行為,形成全社會節約資源的良好風氣。提高資源性產品價格的話語權,在價格傳導中盡量減輕政府的行政干預,使價格反饋機制真正成為市場各類經濟主體決策的重要依據。
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就要真正約束政府權力。將權力關進籠子里,明確哪些權力是屬于政府的,哪些權力是屬于市場的,將屬于市場的權力真正還給市場。要嚴格控制政府權力的無意識擴張和自發性尋租,嚴格規范權力行使的依據、范圍和標準,推動權力制度化、規范化,明確權力行使背后的責任主體。對于放給市場的權力,要注重發揮市場規律,防止權力成為市場“大佬”謀利的工具。
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還要切實防止出現新的兩極分化,進一步加劇貧富不均。單純強調市場規律是不行的,因為市場也有自身的弊端,完全依賴市場會導致兩個嚴重問題,一是市場失靈帶來的巨大破壞性,二是市場會加劇兩極分化。因此,市場“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二者都很關鍵。政府在維護市場秩序、提供公共服務、保障社會民生等方面的作用非常重要,必須進一步加強。在市場上,政府要做好“裁判員”,成為規則的制定者和監督者;在民生上,政府要做好“運動員”,成為百姓生活的保障者和托底者。我們要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政府,其根本出發點也在這里。
那么,我們還需要回答一個問題,政府在資源配置中還起不起作用?要看到,市場的“決定性”作用不是“全部性”作用,在資源配置中把一切都推給市場是不負責任的。在某些關系百姓利益、國家安全的重要領域,仍然要發揮政府的作用。事實上,不管是市場還是政府發揮作用,其導向都應該是一致的,即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體現社會公平正義。
(作者系上海市發展改革研究院金融研究所所長,管理學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