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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科技服務 高技術產業調整路徑確立 |
來源:中國工業報 時間:2012/6/20 11:22:03 瀏覽:1667次 |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以下簡稱2011年本),對高技術產業的相關內容做了重大調整。除了對原有的“信息產業”內容做了諸多調整外,在“鼓勵”發展類別中還新增了“科技服務業”內容。 在“科技服務業”中,除“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新產品開發設計中心、科研中試基地、實驗基地建設”等原屬于“其他服務業”類別的相關內容被列入其中外,還新增了新興高技術服務業態的有關內容。 日前,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相關負責人對2011年本中有關高技術產業類的修訂內容,包括修訂的必要性、主要原則等做了全面解讀。 新增科技服務業 2011年本對原有與“高技術產業”相關的內容做了重大調整。其中,對“信息產業”的主要內容做了調整與更新,新增了“科技服務業”內容。 對于“信息產業”內容調整的重要性,上述負責人表示,信息產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基礎性、先導性支柱產業,加快信息產業發展轉型,是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緩解能源資源環境壓力的根本要求。 該人士指出,“十一五”以來,我國信息產業克服國際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規模持續增長,產業結構調整初見成效,產品結構不斷優化。“十二五”時期,我國已具備提升信息產業國際分工位置、實現產業升級的技術和市場條件,亟須抓住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發展機遇,加快技術自主創新和應用深化普及,實現產業綜合競爭力的整體躍升。因此,根據“十二五”時期信息產業發展趨勢,對產業結構調整目錄進行修訂,引導社會投資是十分必要的。 關于新增“科技服務業”的背景與重要意義,該負責人強調,“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要求“培育壯大高技術服務業”。高技術服務業是高技術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增長引擎,也是現代服務業中最具創新活力的產業,加快發展高技術服務業對于服務業的結構調整和國家的創新發展都具有重要的引領支撐作用。 據介紹,除信息產業中包含的電信業、軟件業和電子商務應用服務外,高技術服務業還包括檢驗檢測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數字內容服務、研發設計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生物技術服務等新興領域。為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拓展服務業新領域,發展新業態,培育新特點,本次修訂新增了“科技服務”大類,在其中增加了新興高技術服務業態有關內容。 新興技術與時俱進 據了解,與2005年版本的《目錄》相比,2011年本在“信息產業”領域中的“鼓勵類”內容新增條目7條,調整(含拆分、歸并)15條,刪除7條;限制類和禁止類沒有調整。 2011年本新設一個科技服務業大類,并將高技術服務業中的檢驗檢測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數字內容服務、研發設計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等相關內容增加在其中,共涉及新增條目7條,調整3條。 上述負責人表示,2011年本調整主要遵循四大原則。一是結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培育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鼓勵有較高技術含量、有利于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和經濟效益的項目。 如“二十八、信息產業”中的“6、物聯網(傳感網)、智能網等新業務網設備制造與建設”,該條目原為“智能網等新業務網設備制造及建設”,新條目根據當前產業、技術發展趨勢,進一步明確了鼓勵類的范疇。 二是根據產業發展趨勢,以及國內企業的研發和產業化基礎條件,對部分技術指標進行了明確和提高。 如“二十八、信息產業”中的“19、集成電路設計,線寬0.8微米以下集成電路制造及球柵陣列封裝(BGA)、插針網格陣列封裝(PGA)、芯片規模封裝(CSP)、多芯片封裝(MCM)等先進封裝與測試”。該條目原為“線寬1.2微米以下大規模集成電路設計、制造”,新條目根據當前產業、技術發展趨勢,適當提升了技術指標,并細化了鼓勵類的范疇。 三是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培育壯大高技術服務業”的總體要求和具體部署,重點在目錄中新增了高技術服務領域的新興業態。 如“三十一、科技服務業”中的“質量檢測服務”、“電信增值服務”、“數字內容服務”、“技術咨詢與研發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等。 四是根據國內產業和技術發展趨勢,對部分條目進行了歸并和刪除。 如“二十八、信息產業”中的“35、醫療電子、金融電子、航空航天儀器儀表電子、傳感器電子等產品制造”。該條目原為“汽車電子產品制造”、“醫療電子產品制造”和“金融電子設備制造及系統建設”,新條目根據應用電子產業、技術發展趨勢,進一步明確了鼓勵類的范疇,并對原條目進行了適度歸并。又如2005年版本目錄中列入“信息產業”的“普通紙傳真機制造”,根據國內產業和技術發展趨勢,不宜再作為鼓勵類條目。 業內專家認為,與時俱進地發展高技術產業,特別是提升新興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意義重大。大力發展高技術產業,可以大幅度提高我國的勞動生產率,減少資源消耗;利用高技術產業改造傳統產業和基礎產業,可以加快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進經濟協調穩定發展;大力發展高技術產業,可以迅速提高我國企業的競爭力,增強綜合國力。 與此同時,發展高技術產業所需科研費用高,從產品研制到投放市場需要一定的研究周期,其中的不確定因素難以預見,風險性也大。 對此,專家建議,如何利用有限的資金和資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與時俱進地發展高技術產業,是一項值得研究的重要課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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